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干货 | 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后,如何正确吃肉?

鹅师傅 腾讯安全战略研究 2022-05-19


大家好,我是鹅师傅。


今天,鹅师傅联合企鹅爱地球为大家带来了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后,如何正确吃肉的干货。


2月24日,在举国遭受疫情侵袭两个月之际,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的文件——《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、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》(简称《决定》)。


鹅师傅恨不得拍手叫好!终于全面禁食野味了,真是解气!


要不是吃野味导致疫情蔓延,鹅师傅也不至于窝在家长了十斤肉……



其实这也不光是解气的问题,更是利国利民的好举措。


吃野味并非什么好事,实际上,野生动物的营养价值并不比家禽高。不仅如此,市场上的野生动物很少受到检疫和食品监管,体内不仅有旋毛虫、肺吸虫、弓形虫、绦虫等寄生虫,还有大量细菌和病毒,例如沙门氏菌、葡萄球菌、链球菌、大肠杆菌和B病毒等等,对人体有极大危险,食用非常不安全。


也难怪《决定》称之为“革除陋习”。


《决定》都说了什么事?


什么动物能吃,什么动物不能吃?


吃了野生动物有什么后果?



鹅师傅一次性全都告诉你。



01

野生动物是什么


野生动物是什么?


说起全面禁食野生动物,我们首先要知道什么是野生动物,以后坚决不碰,但不仅仅是在野外生活那么简单。


养殖野猪


散养鸡


蚂蚱


你能判断出它们是不是野生动物吗?



严格界定野生动物的范围,是往后严格执法的前提条件,也是大家规避风险必须知道的知识。


现行的《野生动物保护法》是于1988年通过,2018年修订的。该法第二条规定:


野生动物指珍贵、濒危的陆生、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、科学、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。


具体来分,《野生动物保护法》中的野生动物分为:


  •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

  • 省级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

  • 有重要生态、科学、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(简称“三有动物”)


另外,最高法《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(以下简称《解释》)还有一个相关的定义:


“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”,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、二级保护野生动物、列入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》附录一、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。


细心的吃瓜群众可能发现了,蝙蝠、土拨鼠等一批野生动物好像并不在这其中啊!它们既不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,也不是“三有动物”,所以,能吃?



没错,这可能正是此次疫情发生的原因之一。


《野生动物保护法》的设计初衷是保护这三类野生动物,不是为了防止传染病,因此保护的对象还是比较有限的。禁止食用的仅限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、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野生动物,然而大部分种类的蝙蝠等非保护类野生动物并不在其中,在以前,只要不怕死,吃也就吃了。



不过,鹅师傅还是要说,虽然吃野味的人心大,但其实野味卖家还是违反了《动物防疫法》第十七条和《传染病防治法》第七十五条等法律条文,未经检疫合格就经营出售,食用的人会面临巨大风险。这种钱要不要赚,得摸摸良心。


可惜的是,《野生动物保护法》、《动物防疫法》及其管理办法,都仅仅是对卖家的约束,而那些迷信野味的铁憨憨,吃了还真的不算违法。


可是,今后不同以往了!




02

扩大禁食范围


新冠疫情席卷整个中国,给我们带来了沉痛的教训,病从口入,必须扩大禁食野生动物的范围。


《决定》第一条明确,以往禁食的野生动物,今后依然禁食,并且要加大惩罚力度,显示了立法者此次对禁食野味的决心。


一、凡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》和其他有关法律禁止猎捕、交易、运输、食用野生动物的,必须严格禁止。对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,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加重处罚。


其实,非典时期就有专家呼吁全面禁食野生动物,但随着疫情减弱,声音也就逐渐淡下去了。


这次肺炎疫情又起,必须重拳出击。如果对禁食的对象还限制在《野生动物保护法》的范围之内,那就等于自缚手脚。


对此,《决定》第二条明确:


二、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“有重要生态、科学、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”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,包括人工繁育、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。

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、交易、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。

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行为,参照适用现行法律有关规定处罚。


也就是说,在以前,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,不能吃;而“三有动物”,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,只要有合法证明来源和检疫证明,可以吃。



但现在全面禁止了。


只要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,或者“三有动物”,或者其他陆生野生动物,无论是不是人工养殖,有没有合法来源,都不能吃,吃了就违法!



03

禁食有边界

畜禽、水产除外


鹅师傅是正经的肉食动物,支持不吃野味,不过不吃肉是万万做不到的,所以我带头来摸清啥动物能吃!


根据《决定》第三条:


三、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,属于家畜家禽,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》的规定。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制定并公布畜禽遗传资源目录。


比较常见的家畜家禽(如猪、牛、羊、鸡、鸭、鹅等),是主要供食用的动物,依照畜牧法、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管理——妥妥的,可以吃!


还有一些动物(如兔、鸽)的人工养殖利用时间长、技术成熟,是畜牧法规定的“畜禽遗传资源目录”的动物,也属于家畜家禽,对其养殖利用包括食用等,适用畜牧法的规定进行管理,并进行严格检疫——能吃!


等等,很多鱼和海鲜都是野生的,不能吃鱼和海鲜,岂不是要了命了?


不过还好,全面禁食野生动物,仅限陆生野生动物,依法捕捞鱼、海鲜等水产品,属于《渔业法》中正常的捕捞业内容,不在禁食之列




Q&A


尽管禁食的范围已经很明确了,但对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形还是有所困惑。


鹅师傅列出一些常见问题,帮助大家正确吃肉。





Q1:我家这边麻雀很多,我自己打麻雀吃,违法吗?



违法。


我国有五种麻雀,分别为山麻雀、树麻雀、家麻雀、黑胸麻雀、黑顶麻雀。


根据《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、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》(即《三有名录》),山麻雀和树麻雀属于“三有动物”。


因此,私自猎食山麻雀和树麻雀,违反了《决定》的第二条。


其他三种麻雀虽不属于“三有动物”,但也属于《决定》中提到的“其他陆生野生动物”,私自食用也违法。


根据《野生动物保护法》第四十六条,非法猎捕野生动物,没收猎获物、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,吊销狩猎证,并处猎获物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;没有猎获物的,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

根据最高院《解释》第六条,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,属于非法狩猎“情节严重”,构成非法狩猎罪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罚金。





Q2:在野味店吃了不知名的动物,后来发现是国家保护动物/“三有动物”,违法吗?


看到“野味店”,请直接向有关部门举报。


既然明知是“野味店”,还敢去吃肉?即使是不知情吃了国家保护动物、“三有动物”,那也违法的。法律不会因为犯罪人的无知而不处罚。


可能有野味店是把“饲养的家鸡”宣传是野生动物进行售卖,这操作,野味店可能涉嫌诈骗罪呢。


总之大家在店里吃肉前,记得确定碗里究竟是什么肉,才好下筷子。


根据《决定》第一条和第二条,食用野生动物违法。


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四十一条和《解释》第二条,在野味店购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“三有动物”,至少构成“收购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”行为,构成非法收购、运输、出售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、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

而且,根据《决定》第一条,食用国家重点保护动物,会比以往更加重处罚。





Q3:我之前在网上买了一个蜥蜴当宠物,后来才知道它是麻蜥,是“三有动物”,这违法吗?


显然是违法的。


首先,购买野生动物的行为,构成非法收购、运输、出售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、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

其次,根据《野生动物保护法》第二十五条,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,需要持有许可证。对于繁育“三有动物”是否需要许可证,法律没有明确规定,而暂时在《野生动物保护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了猎捕“三有动物”需要持有狩猎证。但结合《决定》和实践来看,饲养“三有动物”要求会越来越严格





Q4:我在国外买了一条象牙项链回国,自用,是否违法?


违法。


象牙制品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制品,我国于1981年4月加入了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》(CITES),如果要正常进口,需要得到国家濒危物种办公室及其办事处的授权许可才行。


根据《刑法》和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》,走私国家重点保护和《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》附录一、附录二的陆生野生动物制品,构成走私珍贵动物、珍贵动物制品罪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涉案价值10万元以下、不以牟利为目的可免予处罚;情节特别严重的,如走私100万元以上,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没收财产。



究竟什么肉能吃?


所以,话不能乱说,动物也不能乱吃。没事瞎玩“全村吃饭蛇”、“牢底坐穿鸟”这些野生动物,吃亏的终究还是自己。



所谓“牢底坐穿”,则是指吃了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》上的动物,那可是要坐牢的。这个名录中不仅收录了蟒蛇、雪豹、大熊猫、东北虎、梅花鹿、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,还有三百多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。


我们更需要警醒的是,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、“三有动物”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也同样不能食用。


总而言之,野生的陆生野生动物一律不许吃,养殖的只能吃在禽畜名单上的。



不论是果子狸、穿山甲、中华菊头蝠、喜马拉雅旱獭、黑眉曙蛇、虎纹蛙等曾出现在新闻报道的野生动物,还是壁虎、蟾蜍、麻雀、青蛙、黄鼠狼、刺猬、斑鸠、野鸭、野鸡、野兔、野梅花鹿和各种蛇类等常见动物,它们都不应该出现在人类的餐桌上。


我们需要与动物建立起和谐共生的关系。


为了我们的健康,坚决抵制食用这些野生动物,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、生态健康的好伙伴。


最后,如果大家在网络上发现非法野生物贸易,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“企鹅爱地球”积极举报。




感谢公安大学国家生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对本文的指导


附: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

一、猪八眉猪、大花白猪、马身猪、淮猪、莱芜猪、内江猪、乌金猪(大河猪)、五指山猪、二花脸猪、梅山猪、民猪、两广小花猪(陆川猪)、里岔黑猪、金华猪、荣昌猪、香猪、华中两头乌猪(沙子岭猪、通城猪、监利猪)、清平猪、滇南小耳猪、槐猪、蓝塘猪、藏猪、浦东白猪、撒坝猪、湘西黑猪、大蒲莲猪、巴马香猪、玉江猪(玉山黑猪)、姜曲海猪、粤东黑猪、汉江黑猪、安庆六白猪、莆田黑猪、嵊县花猪、宁乡猪、米猪、皖南黑猪、沙乌头猪、乐平猪、海南猪(屯昌猪)、嘉兴黑猪、大围子猪
二、鸡大骨鸡、白耳黄鸡、仙居鸡、北京油鸡、丝羽乌骨鸡、茶花鸡、狼山鸡、清远麻鸡、藏鸡、矮脚鸡、浦东鸡、溧阳鸡、文昌鸡、惠阳胡须鸡、河田鸡、边鸡、金阳丝毛鸡、静原鸡、瓢鸡、林甸鸡、怀乡鸡、鹿苑鸡、龙胜凤鸡、汶上芦花鸡、闽清毛脚鸡、长顺绿壳蛋鸡、拜城油鸡、双莲鸡
三、鸭北京鸭、攸县麻鸭、连城白鸭、建昌鸭、金定鸭、绍兴鸭、莆田黑鸭、高邮鸭、缙云麻鸭、吉安红毛鸭
四、鹅四川白鹅、伊犁鹅、狮头鹅、皖西白鹅、豁眼鹅、太湖鹅、兴国灰鹅、乌鬃鹅、浙东白鹅、钢鹅、溆浦鹅
五、牛马驼九龙牦牛、天祝白牦牛、青海高原牦牛、甘南牦牛、独龙牛(大额牛)、海子水牛、温州水牛、槟榔江水牛、延边牛、复州牛、南阳牛、秦川牛、晋南牛、渤海黑牛、鲁西牛、温岭高峰牛、蒙古牛、雷琼牛、郏县红牛、巫陵牛(湘西牛)、帕里牦牛、德保矮马、蒙古马、鄂伦春马、晋江马、宁强马、岔口驿马、焉耆马、关中驴、德州驴、广灵驴、泌阳驴、新疆驴、阿拉善双峰驼
六、羊辽宁绒山羊、内蒙古绒山羊(阿尔巴斯型、阿拉善型、二狼山型)、小尾寒羊、中卫山羊、长江三角洲白山羊(笔料毛型)、乌珠穆沁羊、同羊、西藏羊(草地型)、西藏山羊、济宁青山羊、贵德黑裘皮羊、湖羊、滩羊、雷州山羊、和田羊、大尾寒羊、多浪羊、兰州大尾羊、汉中绵羊、岷县黑裘皮羊、苏尼特羊、成都麻羊、龙陵黄山羊、太行山羊、莱芜黑山羊、牙山黑绒山羊、大足黑山羊
七、其他品种敖鲁古雅驯鹿、吉林梅花鹿、中蜂、东北黑蜂、新疆黑蜂、福建黄兔、四川白兔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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